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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悦读】政声春秋——王珍纪念文集(连载三十八)

编辑:李艳荣  |  发布时间:2018-01-08   |  来源:黄河新闻网忻州频道


散砂聚拢财源旺

——忻州市三十六家砂厂走向联合经营的调查

(记者/王宪斌 通讯员/王晋生)

  忻州市有一种闻名全国的优质建材——豆罗砂。

  今年上半年共销售豆砂三十四万方,比去年同期减少了四分之一,但收入却比去年全年收入增加了百分之六十。销售量减少,收入反而增加,是他们私自提高了砂价吗?不是,砂价没有超过省定价一分钱。是搞了歪门邪道吗?也不是。相反,正是堵塞了过去的许多歪门邪道,走上了合法经营之道。是搞豆砂深加工提高了经济效益吗?这是他们准备明年搞的事,今年还是象过去那样卖原料。

  那么,原因究竟究竟在哪里呢?砂厂承包者们说:“过去是一盘散沙,互相拆台;今年是散砂掺了水泥,结成一块。”市委领导同志说:“承包者必须走联合经营之路才能共同富裕。”用一句文雅的话来概括,就是“散砂聚拢财源旺”。

  过去是“一盘散砂”,有哪些表现呢?每个砂厂的承包者都会毫不犹豫地给你数上许多条。

  一是为了争用户,不执行省有关部门规定的价格,随意降价。按规定每立方砂的售价为三元四角,装车费七角二分。而他们装车费分文不收,每立方砂降到二元、一元五角,有的甚至按车计价:五吨位的车,每车只收五元。仅此两项,去年减少收入一百四十七万元。

  二是为了争夺运输工具,高额补助司机,一家胜过一家。从每拉一顿砂补助五角增加到一元,有的甚至增到一元五角。按单车日拉两次半计算,每个司机每天可得额外补助十二元甚至二十元。据不完全统计,去年仅补助司机款达八十万元。

  三是为推销豆砂,常年有一百五十个左右的业务员和推销员“满天飞”。这些人还得请客送礼,据不完全统计,去年用于请客送礼的费用达五十多万元。

  四是赊销拖欠。由于各自为阵,管理混乱,用砂单位拉走砂不付款。砂厂当时只求卖砂,到要款时,一些包工队连踪影也不见了。去年欠款一百三十万元,至今讨不回来。

  砂厂承包者年终一结算,身瘫了,气喘了。因为结算的结果是,每售出一立方砂,盈利只有五角钱。

  砂厂收益减少,国家应收的税费无从征收,加上偷税漏税,每年国家和地方减少收入七十余万元。

  为什么“守着肥肉只能闻点腥”?承包者们在想这个问题,乡镇、村的干部在想这个问题,市里的党政领导派出工作组调查研究这个问题。

  经过调查研究产生的市政府文件,于今年一月一日同群众见面了。这个文件的中心内容是“两变一联”:变分散经营为合作经营,变单纯的行政管理为经营服务相结合的管理;全市三十六家砂厂走上了专业联营的道路。

  联合经营的具体做法,可用十六字概括,就是“定额包干,分级管理,单独核算,利润分成。”

  根据文件精神,民主选出了有乡镇主管部门和砂厂承包者代表参加的理事会,并成立了属理事会直接领导的“忻州市豆砂联营经销公司”。

  公司规定从一月份起各砂厂所产的建筑用砂,统一由公司一家包销,生产单位只产不销。公司还根据总销售量、砂厂历年销售量和乡镇承包合同,给各砂厂下达生产任务。完不成生产任务由砂厂负责,销售不出去造成经济损失由公司负责。所得利润一成归公司,九成归砂厂。归公司的一成利润主要用于公司完不成包销任务时,对砂厂的赔偿。

  公司还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管理办法。首先是按照省有关规定,统一了豆砂价格;其次是严格税收政策,保证照章纳税;第三是制定合理的装卸、运输标准,杜绝销售豆砂中的各种不正之风。

  曾经有人担心,联合经营会影响承包者的积极性。可是经过半年实践,三十六个砂厂承包者人人满意,家家高兴。豆罗镇向阳村砂厂,去年分散经营,每人只分红一千四百元,今年半年时间,每人分红超过五千元。有的承包者高兴地说:“市委、市政府这步棋走得好。”要说“领导就是服务”的话,这就是一个极好的例证。

(原载1985年8月27日《山西日报》)

装点河山有其方

——忻州市发展家庭林场的调查

忻州行署副专员 王珍

  今年以来,忻州市根据当地的自然地理和经济特点,大力扶持农民发展家庭林场,取得显著成效。到今年九月底统计,全市家庭林场已发展到一千六百四十三个,占全市总农户的百分之一点五。这些家庭林场共有成片林八万九千二百七十一亩,占到全市现有成片林的百分之二十五点一;零星植树一百九十二万零二百株,占到全市现有零星树的百分之七点三六;育苗六千零四十三亩一分八,占到全市现有苗床的百分之三十五。

  家庭林场诞生时间不长,却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

  家庭林场是农民长期致富的重要途径。从忻州市来说,山区较平川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幅员辽阔,人口稀少;二是多数山区农民致富门路不如平川农民广。发展家庭林场,正适应了这两个特点。山区坡大地广,大面积造林很有用武之地,同时也为山区农民找到了长期致富发展门路。傅家庄乡观里村焦文兰的家庭林场现有各种树木六十二万多株,十年后,他家仅树一项就可有资产三百一十六万元,人均六十三万元。一旦山区全部绿化,形成天然林地,只需投入少量人力管理、间伐,就成了取之不尽的“聚宝盆”。

  家庭林场是改善生态环境,保证农业生产增产的重要措施。高城、曹张两乡过去是忻州市的“北大荒”,近几年大抓了植树造林,无霜期明显延长,下种时间比过去提前了半个月。夏季的干热风不见了,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提高。而豆罗、西张等乡,由于河床沙多绿化少,夏季干旱,秋季早霜,农业生产很不稳定。家庭林场的迅速发展,必将大大加快绿化步伐,在防风固沙、保持水土、防旱防雹、改变自然气候条件方面发挥作用,从而保证农业大幅度增产。

  家庭林场是山区发展综合性商品生产的基础。随着家庭林场的发展,一大批林业专业村将取代现在经济比较落后的山庄窝铺;有林面积的不断增长,将不断形成自然林场;山区农民将结束现在爬在土地上抠饭吃的局面,采伐业将成为主要生产专业,木材加工业也将随之兴起,交通运输业也必将适应这种形势,有一个较大的发展,林区将会以产供销一条龙的综合性商品生产方式代替目前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另外,林业的发展对于野生动植物的繁衍、自然资源的发展等多项社会效益也极为有利,这是很难用数字所计算的。

  今年以来,忻州市平川、山区的家庭林场有了较大发展,但丘陵区的绿化工作却比较薄弱,发展林业的潜力还很大。

  进一步发展家庭林场,需要各级领导积极引导,大力扶持。一是要继续放宽政策。将荒坡、荒沟、荒滩、荒山、荒埂和弃耕地等宜林地,全部划给农民植树造林。家庭林场内的原有耕地和新开出的荒地,可不交或少交提留;耕种贫瘠土地的农民退耕还林的,可减免征购,集体现有的成材林或零星树可作价放给社员经营。二是要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资助的办法:有的可采用发放周转金或优先贷款的方法,变无偿投资为有偿服务;有的可将乡村现有的成材树廉价作给或无偿划给家庭林场,让他们以小养大。三是搞好服务。要设立林业系列服务机构,提供树籽、苗木、化肥和农药、防虫、培植等方面的服务。

(原载《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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