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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新政出台

编辑:李艳荣  |  发布时间:2017-07-20   |  来源:黄河新闻网忻州频道

  黄河新闻网忻州讯(通讯员/宫殿煜)为进一步规范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秩序,全面促进教育公平,7月17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忻府区教育局专门向社会发布了《忻州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明确要求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入学。办法较去年保持相对稳定,体现公平性,也更具可操作性。

  据悉,近年来,忻州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一直实行市、区政府统一领导,市、区教育局统筹组织,各有关单位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今年5月以来,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教育厅工作要求以及市政府的安排,根据忻州市长征小学整体搬迁涉及城区部分学校服务范围需要调整的实际,市、区两级教育部门联合组成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服务范围调整工作领导组,科学制定了工作方案,依据“相对稳定、个别调整”的原则,在2015年划定招生服务范围的基础上,经过认真调查摸底和分析汇总,根据城区各有关学校现有办学规模和学校位置,按照“划片、就近、免试、分配”的义务教育招生原则,多次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历经数易其稿,提出了《城区部分学校服务范围划定意见(初稿)》。并召开了领导组会议和市教育局局务会议,对该意见和城区学校服务范围内学生入学报名条件及招生办法举行了认真研究,形成了《忻州城区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忻州市纳入城区划片的学校服务范围有小学17所、初中13所。该办法对服务范围内学生报名认定条件、学校招生、进城务工农民工子女入学均做出明确规定。《办法》规定,7月20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将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报名条件等招生信息向社会公布,民办学校将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校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招生报名工作统一从7月26日开始,8月3日民办学校招生结束,8月5日公办学校报名截止。8月15日前,学校将《新生入学通知书》发放给学生家长或监护人。9月1日正式开学,开学后15天之内建立入学新生学籍档案。《办法》特别强调,2017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忻州北方中学、忻州师院附中、忻州实验中学3所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全部纳入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部署、同安排。严格按照批准的规模规制、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及招生工作程序进行招生。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每一名学生只能报一所民办学校,学校不接受现场报名,在同一时间内各校同时录取。未在网上报名的学生,学校一律不准录取、不予注册学籍。3所民办初中学校招生计划分为两部分,学校自主招生不超过招生计划的70%,由学校制定自主招生细则;不低于30%的招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报名,人数未超过计划数的全额录取,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电脑摇号录取。

  《办法》同时要求,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校长任组长、吸收校领导、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参加,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的人员组成专门办事机构。实行“谁主办、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加强组织管理,严格操作程序,健全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建立招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要充分利用学校校园网,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畅通社会反映问题渠道,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招生录取结果一经公布,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变更。要强化监督检查,市、区教育局及其纪检监察室和教育督导室要对各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查处扰乱中小学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要充分发挥责任督学的监督指导作用,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的监督。公安、房管、国土、工商、人社、民政等有关部门,负责出具相关真实有效证明,协助招生工作。办法附件还对城区小学、初中学校服务范围和学生报名条件进行了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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