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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峙佛教协会对梨峪龙兴寺反映问题调查情况的通报

编辑:元媛  |  发布时间:2016-12-10   |  来源:黄河新闻网忻州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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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繁峙县梨峪龙兴寺通过网络反映问题后,繁峙县佛教协会为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及教职人员合法权益,对所反映问题进行了调查。调查中,繁峙县佛教协会与繁峙县宗教局、光裕堡乡政府、光裕堡乡派出所、梨峪村委进行了沟通,并询问了重建寺院的当事人,实地走访了村民。现将调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繁峙县梨峪龙兴寺,位于繁峙县光裕堡乡梨峪村南,始建年代不详,现存道光年间重修石碑一座,立于大殿门外。龙兴寺在文革期间被村里用作仓库,寺院受到很大的破坏。1988年梨峪村重修了寺院,现存记载1988年重修寺院村民施舍花名及收支情况的木牌一个。受1988年重修时的物力限制,龙兴寺东西偏殿现已成危房,加之释圣明长期不在寺院居住并雇佣梨峪村村民糜存喜看管寺院,糜存喜在寺院内任意堆放粮食,饲养牲畜,寺院已不能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引起了村民的极大不满。为消除寺院的安全及火灾隐患,梨峪村村民推选糜白小牵头重修寺院,拆除了寺院东西偏殿的12间危房,重建了28间,三座主殿未动。网文提到的“拆除寺院”,实际即指此情况。

  二、释圣明,2003年出家,2007年受戒,2012年到龙兴寺时,前任住持已经圆寂。村民表示,2012年之前从未在龙兴寺见过释圣明,释圣明在2013年至2015年间,每年过年期间回寺院收布施后离开,不能领众熏修佛法,信众平常无法进入寺院进行宗教活动。网文中提到的8位常住僧人情况不实,寺院除释圣明每年短暂居住外,无常住僧人。网文提到的寺管会,也未向县宗教局备案。

  三、梨峪村村委主任丁向东于11月28日就网文中提到的索要50万元押金一事当面质询释圣明,释圣明表示丁向东从未就修缮寺院向其索要过押金。经过调查也未有此事。

  四、网文所谓“寺院土地证”是村委会为了照顾住寺僧人,与寺院签订的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并发放的集体土地使用证。其具体内容包括:土地使用者为龙兴寺,用地类别为耕地,用途产粮,承包时间为1999年11月,使用期限30年,使用性质集体,用地总面积4亩。该土地实为寺院僧人的口粮地,其证件并非寺院土地证。

  五、因释圣明长期不在寺院居住,村民在重建寺院时未能及时与其联系。光裕堡乡派出所已对龙兴寺部分建筑被个别村民拆除重建以及功德箱被撬一事开展调查。

  全县寺院和僧人要爱国爱教,守法守戒,严格遵守宗教政策法规,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发生违法、破戒行为,繁峙县佛教协会将视情节轻重作出相应处理。

繁峙县佛教协会

2016年12月9日

后附山西繁峙:龙兴古寺被拆后的遭遇http://www.dzshbw.com/news/2016/gedi_1118/31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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